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2024/8/28 16:05:38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开展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加快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优化改善。7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作进一步明确。
山东、吉林、广东等地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优化制度保障、智能化监管等,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持续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开展专项检查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各方主体进行专项检查,可以压紧压实责任,规范行业发展。江西省决定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工作,对全省2024年以来竣工验收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检测行为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单位等参建各方质量检测行为和质量监督机构监管履职情况,推动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规范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治内容涉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重点检查地基基础检测类别中的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项目中的桩身完整性(低应变法)检测情况;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现场检测类别中的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检测情况;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类别中的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检测和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情况。
此次检查按照“零容忍”原则,严肃查处在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擅自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安徽省利用信息系统,从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中按20%的比例随机抽取受检检测机构,检查检测机构的基本情况、企业资质、内部管理及检测行为等内容。
同时,要求全省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检测机构的产能匹配、数据真实性、报告准确性及技术人员专业能力的检查,将其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抓手。加强对省外进皖机构、本省分支机构在辖区内的日常检测行为监管,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果,如开展地区间互查、部门联合检查等。要根据检查结果,对检测机构实行差别化监管,利用信用管理等手段,营造诚实守信的检测市场环境。对检测行为规范、检测技术先进、质量控制体系健全的检测机构依法给予正向激励;对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暂停承接新的检测业务,并按要求录入“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开。
优化制度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要加强检测资质管理、加强检测活动管理。吉林省不断优化资质申请流程,要求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资质增项可仅需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主要仪器设备及其检定等发生变化的相关材料。
针对检测活动管理,广东省提出,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并通过培训且经检测机构职业能力评价后,方可从事检测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同一技术人员和注册人员在检测专项资质认定中不得超过2个专项资质;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同一技术人员和注册人员在检测专项资质认定中不得超过3个专项资质。重点强调检测机构不得将检测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属于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的个别可选参数相关检测业务,经委托方同意,可分包给其他具备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此外,对检测行业协会(学会)也作出了新要求,应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检测行业诚信体系,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秩序。行业协会(学会)可根据会员需要和市场需求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检测人员培训工作;承接相关方委托,参与测算各类检测项目的检测成本等活动。
强化智慧手段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深入应用,智慧化的监管手段也让工程质量检测监督工作更加高效。
四川省成都市明确,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应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含轨道交通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通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实施见证取样和实体检测。通过平台依法出具检测报告,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其中,针对预拌混凝土试件管理,指导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能清晰记录取样和制作混凝土试块过程的摄像头,摄像头应与“成都市智慧工地系统”联网。检测机构将混凝土试件试验关键数据(试验时间和压力值)实时上传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
此外,采取“线上+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认真落实。对抽查发现落实有关要求不到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相关责任主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等方式处置。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在多家检测企业试验场所均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中心通过高清大屏幕实时展示,视频监控覆盖样品流转和检测全过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远程监控对检测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对不合规的检测行为予以捕捉并及时反馈,更好地实现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智慧监管,有效打击了工程质量检测的违规行为,规范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
泗阳县通过“互联网+监管”方式,增强对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的监管,严肃警告查处虚假检测、不规范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监督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机制,有效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